依据《天津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7月制定)》(下文简称《办法》),特制定统计学院实施细则。
1.统计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曹景林 杨贵军
成员:李兴华 李 强 王 健 段志民 陈 浩
2.推免生遴选程序严格依据《办法》操作执行。
3.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
统计学院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计算报名学生的综合成绩。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统计,特殊学术专长综合加分依据《办法》规定的计算方法。
4.推免生人选确定
(1)数据工程卓越人才实验班基于报名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与特殊学术专长综合加分计算综合成绩排名,如出现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学业成绩先后顺序进行排名。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2)经济统计学、经济统计学(经济统计与精算)、应用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各专业(方向)基于报名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与特殊学术专长综合加分,计算各专业(方向)综合成绩排名,如出现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学业成绩先后顺序进行排名。按照各专业(方向)的推荐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各专业(方向)推荐名额计算公式如下:
推荐名额 =推荐总名额×各专业(方向)学生人数/各专业(方向)学生人数合计(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若各专业(方向)计算得到的推荐名额合计数不足应推荐名额总人数,出现剩余名额时,则各专业(方向)未获得推荐名额的学生中排名最前的学生将在学院层面进行横评。横评阶段,按照参加横评学生的综合成绩重新确定排名,依据排名确定剩余名额推荐人选。如出现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学业成绩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若各专业(方向)计算得到的推荐名额合计数超过应推荐名额总人数,则各专业(方向)获得推荐名额的学生中排名最后的学生将在学院层面进行横评。横评阶段,按照参加横评学生的综合成绩重新确定排名,依据排名确定推荐人选。如出现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学业成绩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5.本细则解释权在统计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天津财经大学统计学院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