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现将统计学院符合推免生标准的申请人的综合绩点排名情况公布如下:
公示时间: 2023年9月4日一2023年9月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填写《附表7---复议申请表》 (一式三份),于2023年9月6日下午5点前提交到统计学院教学科研科办公室(N9-306)巴老师处,电话:88186317。
统计学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