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统计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5-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把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关,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根据学校《天津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制定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一、博士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的考核,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

(四)坚持客观评价。专业综合能力应可量化,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博士招生工作组织

(一)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成

成立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院党委委员任小组成员。负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

(二)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组成

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小组,小组成员由教授或副教授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教授原则上不少于3人。复试考核小组的组成人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复试考核小组配备一名思政教育工作者,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个复试考核小组配备外语测试教师,负责考生外语能力部分测试。

每个复试考核小组配备一名秘书,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与考生联络、复试考核现场录音录像等工作。

(三)复试形式与地点

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形式。

地点:N9-301统计学院会议室

(四)复试考核时间安排

线下复试考核时间,定于5月14日,上午10:00开始每人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5分钟

三、 博士招生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根据各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及外语听说能力考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与否)。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这一项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水平考查(满分200分)。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75分)、科研创新能力(75分)、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50分)等。

3)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

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50分),是否具备基本听说能力(50分)。

(二)计分方式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1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要由学院安排组织加试政治和硕士阶段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线。加试方式参照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满分为300分,复试满分为300分,总成绩满分为600分。

复试考核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考核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后取平均值,得出复试成绩,并按照考生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名,给予拟录取意见。

(三)录取

1.根据学校博士招生相关制度规定,以保证生源质量为基本原则,根据复试考核结果情况,学校统筹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的复试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7.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硕博连读生)均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防疫措施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原则,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考官、工作人员、考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制订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1.场所设置要求

应安排在空间较大、通风较好的教室、会议室进行。在每场复试考核开始前对于场所必须进行通风、消毒。安排座位时应保持至少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场签须测温并签订《健康承诺书》。

2.工作人员要求

考试期间,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复试场所。考官和工作人员及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及考生在考前需如实汇报身体健康情况。

3.物资准备和信息上报

各复试考核小组须妥善备足相关防疫用品。复试考核开展期间,各学院参与考试工作的所有教职工防疫信息,按照防疫要求一同上报。

 

 

 统计学院     

20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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